受理
【拼音】shòu lǐ
【基本释义】 (一)、接受办理:受理速递业务。
(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决定予以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详细解释】
(一)、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