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
【拼音】chuán piào
【基本释义】 (一)、司法机关签发的要求与案件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案或到庭,接受讯问或询问的通知书。是传唤的书面方式。民事诉讼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
【详细解释】
(一)、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太平天囯资料·畿辅平贼纪略》:“专持传票字一张,逼之至局索输将。” 郭沫若 《海诗集·跨着东海三》:“普通要逮捕人或搜查人家,没有检事的传票,警察论理是不敢专擅的。”
(二)、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帐目的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