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拼音】gé wù zhì zhī
【基本释义】 中国古代哲学的认识论命题。《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朱熹承认接触事物(格物)是获得知识(致知)的方法,但又认为心被人欲所蒙蔽,所以知识不够完备。只要通过格物的功夫,去掉人欲,对于天地万物之理就无所不知了。颜元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动手)实做其事”,认为“手格其物而后知至”,肯定行先于知,这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
【详细解释】
【解释】: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例】: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
◎严复《原强》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指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