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办处
【拼音】-
【基本释义】 拼音:zào bàn chù 解释:造办处是一个在中国历史延革中逐渐成熟并且细分至专业化的概念. 早期的宫廷规模不大,没有也不可能设置专门的造办机构,皇室用度以各地进贡为主,日常用品多为宫廷采办,重要的礼仪用度,往往指派专门的大臣督办,例如:秦兵马俑出土的不少文物上,均有"李斯督造"的字样,历史上包括管仲、范蠡等诸多重臣均有此经历。 以瓷器为例: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基本不设官窑,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 随着国家及皇室规模的不断扩大,皇家用度需求也成几何数倍增,一方面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工艺自成一体;另一方面,地方贡品质量参差不齐,且日常开发官民混用,很多物器不合礼制;最重要的是,虽然国家的采办银两巨大,但由于投放的不确定性,地方产业无论在研发还是规模上都无法有效利用这些资金进行可持续发展,这就造成了供给相对于需求的滞后。 这种局面逐渐催生了皇家用度由“采办”向“造办”的过渡。例如,宋元两代,就逐渐开始设立官办产业,最著名的莫过于景德镇的官窑体系。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