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省
【拼音】-
【基本释义】 三峡省 -介绍 “三峡省”,是建国后正式筹建,但最终又突然撤销的唯一的省份。1985年2月8日,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三峡省筹备组”宣告成立。“三峡省筹备组”当时负有五大任务。包括研究制定建省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组建省级领导班子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而重中之重,则是制定移民安置计划和做好安置移民试点工作。中央还决定,“三峡省”的“省会”定在湖北宜昌市。按此进度,三峡省将于1986年春天正式成立。可是,如今,这个名词,和当年那个难产的省份一样,都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几乎已被彻底遗忘。 行政区划范围 “三峡省”行政区划范围为“三地一市”和30个县(市),它们是: 四川涪陵地区(现为重庆市)的涪陵市、南川、垫江、丰都、武隆县、秀山、酉阳、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四川万县地区(现为重庆万州区)的万县市、万县、开县、梁平、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 湖北宜昌地区(现为宜昌市)的宜昌、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湖北宜昌市(已与宜昌地区合并为宜昌市);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巴东县。 上述30个县(市),共辖340个区(镇)、1825个乡(镇)。 主要省情 三峡省”的幅员总面积为8409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908万亩(人均耕地1.08亩),大体上为“八山半水一分半田”。总人口为17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83万人,辖区有土家、苗、蒙、回、藏、夷、壮、布依、朝鲜、满、侗、白、黎、高山、纳西、拉祜、锡伯、羌等20多个少数民族,共1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9%。 未来的“三峡省”,当时究竟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处于何种地位呢?这份“简况”也作了比较客观地分析。根据1984年国家有关权威统计资料分析,在除台湾省之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三峡省”自身在内)中,“三峡省”所占的大体位置是:面积名列第26位,排在宁夏、北京、天津、上海之前;人口名列第24位,排在新疆、上海、北京、青海、天津、西藏之前;“三峡省”1984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为89.82亿元,人平511元,比全国同期人平1026元低50.2%,名列第28位,仅仅高于贵州和西藏。 这些数据表明,从“块头”上看,“三峡省”是一个“小省”,从“家底”上讲,“三峡省”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省”。 伟人定调 邓小平:轻率否定三峡不好!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