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拼音】-
【基本释义】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在进入21世纪之后,该项考试趋于成熟和稳定。每年都会在10月份国庆过后发布招考公告,一般来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都在11月底(11月的最后一个周日),如果遇到其他较为重要的会议或者活动,可能会推后到12月初举行(如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就是在12月初举行的)。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年年底举行的考试都是下一年度的公务员考试,比如2009年11月底举行的公务员考试就被称为2010年公务员考试,这点对于考生选取参考书和教材尤为重要。详细解释 考试程序 一、报考 资格审查 学历、经历、其他背景 二、笔试 公共科目 行政能力测试 行政职业能力潜力 申论 基础知识测试 行政职业综合知识 专业科目 具体职业能力测试 特殊职业能力潜力 专业知识 具体岗位专业知识 三、面试及心理测评 结构化面试 综合能力和个人素质 情景模拟 实际操作 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体检 组织体验 身体状况 五、考核 查阅档案、调查了解 品行、业绩 六、审批、录用 综合评定报考者的考试与考核结果 确定录用人选 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 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