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铁路借款合同
【拼音】yuè hàn tiě lù jiè kuǎn hé tóng
【基本释义】 1898年清政府与美国美华合兴公司签订,后又订《续约》。主要内容为:借款四千万美元;工程由合兴公司包筑;借款未还清前由合兴公司代为经理;不准筑造与粤汉铁路平行的铁路。1905年清政府以六百七十五万美元赎回粤汉铁路已筑未筑的权利。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借组词 合组词 同组词 款组词 汉组词 粤组词 路组词 铁组词
实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