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大火
【拼音】-
【基本释义】 三百孩子遇难,这真是古今中外骇人听闻的灾难啊,除了战争年代的,和平年代几乎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事件了吧? 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大火17年祭日。17年前的那场火灾,成为了很多人心中的痛。即使是仅仅看关于那场大火的报道,都让人心痛。有人感慨,“如果没有那场大火,这些当年蹦蹦跳跳的孩子应该都长成英俊的小伙,羞涩的姑娘,要考大学了?”是啊,288名学生,花样年纪的孩子,就这样被大火夺去了生命,伤痛已经无法抹去。 每一年的今天,都有网友自发组织网上悼念,祭奠那些在大火中丧失的人们。记住,是为了不忘记。这17年来,克拉玛依大火已经成为火灾的典型案例被作为教育的资料,吸取教训,方能严防惨剧的再次发生。 事故回顾: 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 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在演出过程中,18时20分左右,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剧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由于友谊馆内很多安全门紧锁,从而酿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工作人员和自治区教委成员。 起火 演出开始后,舞台上方的7号光柱灯突然烤燃了附近的纱幕,接着引燃了大幕。顷刻间,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场里一片黑暗。谁也没有料想到火灾来得这么快,这么猛烈。浓烟中,教师们嘶哑地叫喊着,组织学生们逃生。但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馆内的8个安全门,只有1个门是开着的。烈火、浓烟、毒气以及你踩我挤、东撞西碰,很快地夺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