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式家具
【拼音】-
【基本释义】 拼音:jīng shì jiā jù 解释:“京仿”的家具俗称“京式”家具。京式家具到清代中叶时已完全形成了与明式家具不同的装饰风格,成了“清式”家具,故京式家具常常都是清式家具。 清代京式家具的风格特点 京式家具一般以清宫造办处所制家具为主。造办处中设有单独的木作,从全国各地招募优秀工匠到皇宫服役。由于广州工匠技艺高超,又在木作中单设一广木作,全部由广州工匠充任,所制作家具带有浓厚的广式风格。它与纯粹广式家具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用料方面,京作家具较广作家具用料小。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地区招募优秀工匠,其做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之江南地区用料要大,而且没有掺假的现象。从纹饰上看,京作家具较其他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家收藏的古代玉器,铜器上吸取素材,巧妙的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的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两腿间的镶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使用。明代多雕刻虫离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拐子龙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KUI)龙纹最为常见,其他还有夔凤纹、拐子纹、螭(chi)纹、虬(qiu)纹、蟠纹、饕餮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云纹等。根据家具造型的不同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古式古香、典雅的艺术形象。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