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师案
【拼音】-
【基本释义】 坑师案 - 概述 坑师案,2007 年9月有网友匿名发文称,时任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邓晓芒(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在以其译作《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该书的校对者、邓的恩师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独吞了荣誉和奖金,这被称为 “坑师案”。 哲学系教授邓晓芒 坑师案 - 否认坑师 1、2010年11月1日,素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在微博上引用网上说法,认定邓晓芒“坑师”。2010年11月8日邓晓芒发表《邓晓芒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否认“坑师”,并称打假应有足够扎实的证据才能开口,方舟子在此问题上“明显有欠谨慎”。 2、《公开信》称,由于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因此邓晓芒在申报表中将杨祖陶列为“合作者”,并在提交前“由杨老师夫妇过了目”。至于“独吞奖金”,信中披露此次奖项教育部并未发奖金,而是由武汉大学把奖项作为业绩分,折合4万元,是对半分,分别打在邓、杨的账户里的,“有案可查”。邓晓芒还随信贴出奖状照片,上面印着“邓晓芒译,杨祖陶校”,邓晓芒说 这足见共同获奖的是两人,方舟子说我独吞荣誉和奖金,没有令人信服的依据。邓晓芒说。 坑师案 - 博客交锋 获奖证书 1、2010年11月9日,方舟子在博客中回应《公开信》时坦承“没看到获奖证书是怎么写的”,不过当年教育部发布的《获奖名单》中,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个人。这是根据能够掌握的公开资源做的查证。2010年12月18日方舟子解释称从杨祖陶先生近期写的文章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公开的资料看,我认为邓是有问题的。 2、邓晓芒认为方舟子误读了《公开信》。虽然当年教育部规定只准一人申报,但并不排除在公布时会把合作者列入,实际上确实不止一种渠道公布了《获奖名单》,“我手头就有一本精印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册》,一等奖哲学类中列的就是我和杨祖陶两个名字。”邓晓芒说。 3、邓晓芒说他在没有找到最重要的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份网上容易搜获的《获奖名单》和网上对杨祖陶先生想法的个别猜测,就认定我“独吞荣誉”,是说不过去的,现在获奖证书已经在网上发了,他为什么不去找一下呢? 4、方舟子回应称,“我见到在网上出示的获奖证书照片,说是上面有杨先生的名字。我想问一句,杨祖陶先生手上有获奖证书吗?” 5、方舟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