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人
【拼音】shū rén
【基本释义】 (1).善人。《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郑玄 笺:“淑,善。” 汉 张衡 《思玄赋》:“感鸞鷖之特栖兮,悲淑人之希合。” 金 王若虚 《议论辨惑》:“虽然,此自 汉 以来,学者之所共蔽, 曄 ( 范曄 )也淑人,何足以知之!”(2).古命妇封号。 宋 凡尚书以上官未至执政者,其母、妻封为淑人, 明 为三品官员祖母、母、妻封号。 清 因 明 制,又增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一:“﹝ 政和 中﹞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为室人、安人、孺人。”《说郛》卷三四引 宋 无名氏《趋朝事类·外命妇品》:“尚书以上封淑人。”《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引《国朝诸司职掌》:“凡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奉国将军正室称淑人。”(3).犹淑女。《剪灯馀话·江庙泥神记》:“有淑人兮邦之媛,珮明月兮纫兰荃。”参见“ 淑女 ”。
【详细解释】
(一)、善人。
《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郑玄 笺:“淑,善。” 汉 张衡 《思玄赋》:“感鸞鷖之特栖兮,悲淑人之希合。” 金 王若虚 《议论辨惑》:“虽然,此自 汉 以来,学者之所共蔽, 曄 ( 范曄 )也淑人,何足以知之!”
(二)、古命妇封号。
宋 凡尚书以上官未至执政者,其母、妻封为淑人, 明 为三品官员祖母、母、妻封号。 清 因 明 制,又增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一:“﹝ 政和 中﹞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为室人、安人、孺人。”《说郛》卷三四引 宋 无名氏《趋朝事类·外命妇品》:“尚书以上封淑人。”《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引《国朝诸司职掌》:“凡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奉国将军正室称淑人。”
(三)、犹淑女。
《剪灯馀话·江庙泥神记》:“有淑人兮邦之媛,珮明月兮纫兰荃。”参见“ 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