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丧
【拼音】jū sāng
【基本释义】 旧俗。尊亲死后,在家守丧,不办理外事。在服丧期满之前停止娱乐和交际,表示哀悼。
【详细解释】
(一)、犹守孝。处在直系尊亲的丧期中。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居丧而不哀,在慼而有嘉容,是谓不度。”《礼记·曲礼下》:“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復常,读乐章。” 唐 韩愈 《马府君行状》:“女子二人,在室,虽皆幼,侍疾居丧如成人。”《红楼梦》第六四回:“ 贾珍 、 贾蓉 此时为理法所拘,不免在灵旁藉草枕苫,恨苦居丧。” 巴金 《秋》一:“姑母因五叔在居丧期中将 喜儿 收房……心中有些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