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
【拼音】shū yuàn
【基本释义】 中国古代的一种学术机构和学校。始于唐代,原为皇室所设,掌管校勘经籍、征集遗书、辨明典章、给皇帝讲解经典史籍等工作。五代各地始建书院。宋代大盛,官府和私人都能开设,均聘请名流,广招生徒,变成读书讲学的场所。明清以来又多成为准备科举考试的地方。清末废科举后,大都改为学堂。
【详细解释】
(一)、 唐 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
玄宗 开元 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辑经籍、搜求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参阅 宋 王溥 《唐会要》卷六四,《新唐书·艺文志一》、《百官志二》、《张说传》。
(二)、 宋 至 清 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有专人主持。
宋 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岳麓四大书院; 元 代书院遍及各路、州、府; 明 清 书院更多,但多为习举业而设。 清 光绪 二十七年后,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参阅 宋 王应麟 《玉海·宋朝四书院》、 宋 洪迈 《容斋三笔·州郡书院》、《元史·选举志一》、《清史稿·选举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