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拼音】zhī fǔ
【基本释义】 古代地方官名。宋代派京官统治一府的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清两代为府级行政官吏的正式名称。
【详细解释】
(一)、官名。
唐 制于京都及创业驻幸之地特置为府,至 宋 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权知府事,省称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官名,管辖州县,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 清 代因之。《水浒传》第四六回:“知府随即取了供词,行下公文,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公人,押了邻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来检验尸首,明白回报。” 清 龚自珍 《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志铭》:“ 龚自珍 娶于 山阴 何氏 ,实知府 裕均 从女孙。”
(二)、智慧的府库。形容智慧丰富。
汉 王充 《论衡·辨祟》:“ 孔子 圣人,知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