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废
【拼音】piān fèi
【基本释义】 应当兼顾的事情忽视了其中的一方面或几方面: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详细解释】
(一)、举此而遗彼,重视某人、某事、某物而忽视其他人和事物。
《三国志·蜀志·杨仪传》:“ 亮 深惜 仪 之才干,凭 魏延 之驍勇,常恨二人之不平,不忍有所偏废也。” 宋 司马光 《策问十道》之七:“夫礼与刑,先王所以治羣臣万民,不可斯须偏废也。”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中:“能读书,才必博;能养气,量必宏;二者不可偏废。” 徐特立 《五四运动和知识分子改造》:“理论和实践必须相结合,不可偏废。”
(二)、指半身不遂。
宋 李纲 《桂州答吴元中书》:“譬犹再中风者,遇良医犹不免有偏废之患;医非其人,未可知也。”《医宗金鉴·中风总括·大秦艽汤》:“虚中络、喎斜、偏废,减参珍。”注:“偏废,谓半身不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