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宥
【拼音】zài yòu
【基本释义】 指古代审理刑狱可减轻从宽处理的第二种情况。
【详细解释】
(一)、指古代审理刑狱可减轻从宽处理的第二种情况。
《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再宥曰过失。” 郑玄 注:“过失,若举刃欲斫伐而軼中人者。”参见“ 三宥 ”。
【分字组词】 再组词 宥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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