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
【拼音】yuè lù shū yuàn
【基本释义】 岳,亦作“岳”。故址在 湖南 善化县(今 长沙市)西 岳麓山 抱黄洞 下。宋 开宝 九年(公元976年)潭州 太守 朱洞 初建讲堂和书斋。咸平 二年(公元999年)州守 李允 又加扩建。大中祥符 五年(公元1012年)山长 周式 呈请州守 刘师道 再加扩建。大中祥符 八年赐额。旋废置。南宋 乾道 初年兴复,淳熙 末年又废置。光宗 绍熙 五年(公元1194年),朱熹 任 湖南 安抚使时,又加兴复扩建,聘 醴陵 贡生 黎贵臣 充讲书执事,置田五十顷,学生多达千余人。为 宋 代四大书院之一。参见“四书院”。
【详细解释】 -